适用对象:具备基础服务能力,经培训后可胜任岗位要求。形象标准:*女性,身高162cm以上,年龄30周岁以下;*五官端正,形象气质良好,体态匀称,举止得体;*无文身、无明显疤痕,符合酒店接待形象标准。应聘要求:*酒店管理、旅游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,或具备半年以上酒店服务经验;*无经验但综合素质良好、经培训可快速上岗者亦可。*普通话标准、口齿清晰。
为保护双方隐私,本号码为虚拟号码
请使用手机号 拨打电话